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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30 15:51 编辑:科普部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十二五”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宿州市“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9月22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5       
 
 
 
 
 
 
 
 
 
 
宿州市“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和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关注民生,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明显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调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其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分工:
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震局、气象局、妇联、科协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用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普通高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开展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双学双比、技能竞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
——继续实施农业从业人员培训。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工作队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科普志愿者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分工:
由市农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林业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深入实施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分工: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中。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办好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和专题科普讲座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分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创建和谐文明社区。
——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
由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气象局、地震局、科协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区)及县(区)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继续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激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分工:
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农委、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博,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国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及时发布科普活动信息,为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推动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分工:
由市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环保局、农委、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团市委、科协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组建科技宣传专家库,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
分工: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农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合理的整体布局。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及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发布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不断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在全市6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80%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分工:
由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委、卫生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专业人才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建立专职和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分工:
由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民委、环保局、农委、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科协、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培养适应我市科普传媒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评价标准,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的激情。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承担纲要实施任务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分工:
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教育局、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农委、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林业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和全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县(区)及乡(镇)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专款专用。同时要从中央、省财政的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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