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
(2007年3月2日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为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参照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特制定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安徽更好更快发展、推进我省“科教兴皖、人才强省”战略做出新的贡献。
二、“十一五”期间目标
到2010年,全省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省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省人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实施组织
成立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省政府田唯谦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余焰炉和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周建强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省科协副主席华应明兼任,副主任由科技厅、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科协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联络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有关处室有关同志组成。
四、任务及责任
对全省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责任单位: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科技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社科院。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省农委、省科协。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广电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社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省科协、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广电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委、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省科协
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委组织部、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9、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五、工作方式与机制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1、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2、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省政府及省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负责召集,责任单位作为成员,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3、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制定《科普法》实施细则,出台具体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4、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纲要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5、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全省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6、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
六、工作进展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2006年:
──建立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
──进行社会动员和开展宣传;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07年-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我省“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研究制定我省“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